残障税额減免是一种不可退还的税收減免。它帮助残疾人或其的赡养人減少他们必须支付的所得税。也为其他有价值的税收減免和计划奠定了门槛。
該項税收減免没有年龄要求。儿童、成人和老年人有严重、长期的残疾,他们都有资格申请。
资格:
资格:
要符合资格,个人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标准:
- 必须有严重的身体或心理功能受损。
- 该受损必须是长期的,意即,受损必须持续或预计持续至少12个月。
- 必须至少在 90% 的时间内受到限制。
资格判断不是基于医疗状况本身,
而是基于残疾对个人和日常生活活动的影响。
而是基于残疾对个人和日常生活活动的影响。
申请时,您必须填写加拿大税务局的 T2201 表格——该表格分为两部分:
- A 部分由个人或代表完成
- B 部分由专业医疗人员完成,请在此处访问 T2201 表格
有许多不同的医生可以完成T2201的这一部分。点击此处查看完整列表。
卑诗省残疾人联盟开发了一項綱上工具,可以帮助您和您的医生完成 TT2201。请在此处了解有关该綱上工具的更多资料。https://disabilityalliancebc.org/dtc-app/
如果您的申请被拒绝,您有90天的时间提交申诉。您需要提交异议通知,其中将包含您认为加拿大税务局应该转变其决定的事实和理由。
申请后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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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您向加拿大税务局提交填写好的 T2201 表格后,他们将审核您的申请。您可以期待在提交后平均八周内收到回复。您可以在这里查看加拿大税务局的处理时间。
加拿大税务局可能询问后续问题,并会直接给您的医生发一封信要求澄清。
加拿大税务局将向您发送决定通知,以便让您了解您的资格。
如果您的申请被拒绝,您有90天的时间提交申诉。您需要提交异议通知,其中将包含您认为加拿大税务局应该转变其决定的事实和理由。
请注意,以上文章中并非所有术语都已从英语正确翻译。 请访问官方政府页面了解更資料。点击这里